香港知识产权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香港知识产权署于1990年7月2日成立,接替注册总署处理专利注册、货品的商标注册及其他相关工作。
作为一个国际化的商业中心,香港拥有完善的法律体系和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商标注册环境。
一、香港商标申请途径
中国香港是《TRIPS 协定》《香港与新西兰紧密经贸合作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方,但目前还未加入马德里体系,因此香港商标注册只能单独申请。
香港法律对商标申请人主体资格没有特殊要求,自然人或法人团体均可申请商标注册。
香港商标遵循申请在先原则。
二、香港商标类型
中国香港商标注册目前采用尼斯分类第 11 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可接受一表多类申请。
中国香港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系列商标、证明商标、防御商标、形状商标、气味商标的申请注册。
中国香港可注册为商标的要素: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声音、气味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三、香港商标注册申请文件
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电子版商标标样。
2)注册商标的类别,商品或者服务。
3)商标注册申请表。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签署或由代理人签署。
4)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以法人申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或有效登记证明复印件一份。
以自然人申请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香港商标注册委托书,申请人必须在该委托书上签字盖章。
6)如果要求优先权,需提供优先权的国家,提供申请号和申请日,申请人需要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以及对应的汉语或英语翻译件。
四、香港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1)递交申请
准备相关申请材料,递交香港知识产权署。
2)受理
香港商标注册处收到注册申请表格(表格T2号)后,会发出收据及通知有关申请编号。
3)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
香港商标注册处在审查有关申请前,会先详细检视申请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表格内须填写的部分是否已经填妥、有关资料是否正确、所需资料是否齐全。
如资料不全,香港商标注册处会要求申请人于注册处通知书之日起的两个月内补救有关不足之处。非常轻微的修订(如货品类别的编号),不会影响提交申请的日期,但较重要的修订(如没有提交有关商标的图示),则会对提交申请日期有影响。此外,重大的改动(如改动商标的图示)一律不会接受。
如一切妥当,申请程序会进入下一检索及审查阶段。
4)检索及审查
完成检查申请的不足之处并确定所有资料备妥后,香港商标注册处会翻查商标记录,以确定在相同或类似的货品或服务,是否有其他商户已经注册或申请注册相同或类似的商标。
香港商标注册处会同时查核有关商标是否符合《商标条例》所订的注册规定。
审查主任随后会发出书面意见,说明对有关标记的反对和理由,或确定接纳有关标记的注册申请。
4.1)反对
如申请未符合注册规定,香港商标注册处会提出异议。申请人须于六个月内达致有关规定。这段期限可延展三个月。
4.2)如何解决反对问题?
香港商标注册处会在意见中解释为何有关商标未符合注册规定,如认为反对问题能够解决,可向申请人建议解决办法。
4.3)如反对问题仍然存在
即使申请人已设法解决商标注册处处长在初步意见所提出的反对,有关申请可能仍未符合注册规定。商标注册处会再提出意见,说明审查结果。再提出的意見会于初步意見所订明的六个月限期届满后发出。在这阶段,如申请人想继续办理这项申请,则可以在商标注册处再次提出意见之日后的三个月内,达致注册规定或要求聆讯。申请人只可以在《商标规则》的指定情况下(例如需要更多时间取得在先商标拥有人的同意)要求延展上述时限。
4.4)聆讯
如要求聆讯,则支持和反对有关商标注册的所有证据,都会在聆讯中审议。聆讯人员其后会作出裁决。
5)公布申请
商标注册处接纳你的申请后,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作出公布。
任何人均可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阅览你的商标,并对你的注册申请提出反对。反对人须在注册申请公布日期起计的三个月内提交反对通知。作为申请人,你可以撤回你的注册申请或就反对提交反陈述。如你撤回你的注册申请或在反对注册的法律程序中获判败诉,你可能需要支付另一方的讼费。你和反对人均有机会在指定时限内就申请注册或反对注册提交证据。商标注册处收到所有证据后,便会安排双方出席聆讯,并由聆讯人员作出裁决。在反对注册的法律程序中获判胜诉的一方通常都有权获得诉讼费。
6)注册
香港商标注册处处长接纳有关商标的注册申请后,便会把该商标的详细资料记入注册纪录册,并向申请人发出注册证明书。此外,香港商标注册处处长会在香港知识产权公报中公布有关的注册公告。注册日期会追溯至提交申请当日,换言之,你作为注册商标拥有人的权利,应由提交申请当日起计。
香港知识产权署宣布商标注册处、专利注册处及外观设计注册处将于2024年6月28日推行全新服务,发出电子版本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注册/批予证明书。
五、香港商标注册周期
香港商标顺利注册的情况下,审查期限通常为6-8个月。
如果注册申请遇到异议或收到驳回通知书等情况时间将会延长。
六、香港商标保护期限
中国香港商标有效期限是自注册之日起10年。
在届满之日前六个月可以续展,可再续展10年,有6个月宽限期,6个月恢复期。
如在6个月宽展期结束后仍未办理续展,审查员将删除注册。
自删除注册之日起后6个月内,可申请恢复注册,审查员将酌情采纳。
七、香港商标申请语言
中国香港商标申请官方语言为中文繁体、英语。
八、香港商标注意事项
香港《商标条例》第52条:商标的注册可基于以下理由而遭撤销:该商标是就某些货品或服务注册,但在一段至少3年的连续期间内,该商标的拥有人没有在香港真正地就该等货品或服务而使用该商标,而该商标亦没有在该拥有人的同意下在香港真正地就该等货品或服务而使用,且并没有能成立的理由(例如有对该商标所保护的货品或服务施加入口限制或其他政府规定)不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