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现行商标法主要基于1949年11月28日制定的《韩国商标法》。由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统一负责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韩语。韩国商标注册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以使用为注册商标的目的。
一、韩国商标申请途径
在韩国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向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提交注册申请。商标是否在韩国被使用不是申请商标注册的先决条件。
另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指定韩国。
二、韩国商标类型
韩国《商标法》第2 条:“商标”即从事商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的人为了对自己的业务相关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加以区别而使用的下述各项手段中的一项(以下称“商标”)。
A、符号、文字、图形、立体形象,或是这些的组合,或是对这些加诸色彩之物;
B、未经调和的色彩或是色彩的组合、全息图、动作以及其它能用视觉认知之物;
C、对声音、气味等无法用视觉认知之物,用符号、文字、图形以及其它视觉认知方法进行的写实性表现。
由以上定义,韩国商标可接受的标识包括符号、文字、图形、立体形象、色彩的组合、全息图、动作及声音、气味等。
三、韩国商标注册申请文件
商标申请所需的基本材料为:
1)清晰的商标图样。
2)商标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韩国商标注册申请可接受一标多类申请。
韩国于1998年3月1日开始采用尼斯分类第11版的商品和服务描述,但部分尼斯分类上的商品和服务在韩国是不被允许的。该国家也有自己的分类群组。
3)申请人的个人信息。
申请人为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清晰公章。
申请人为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得复印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清晰公章;海外人士只需提供护照。
4)申请人地址。申请人为法人的申请地址需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一致。
5)商标注册的委托书,须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6)如要求优先权,需要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
四、韩国商标注册申请流程
1)递交申请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并缴纳相应的申请费用。
2)形式审查
进行形式审查的目的是为了确认商标申请文件是否齐备,是否存在形式瑕疵。
韩国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如果提交的内容不符合要求,或者提供的名称或地址错误,将不予受理。
申请时须提供申请人名义、地址的中文译名和外文名称。申请人名义与地址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则商标无法通过注册。如果提交的名义与地址不符合要求,商标局将发出《驳回申请书》并说明理由。
3)实质审查
商标提交申请后的6-8个月左右进行实质审查。
根据法律审查商标是否具有可注册性,例如,是否具有显著性。
如果审查员认为商标不宜注册,发出驳回通知。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延时进行答复。
4)公告异议
实质审查通过后,韩国知识产权局将对符合法律的商标发出准予公告通知书,获得该公告通知书的商标将刊登在官方公告上。
从公告之日起的2个月内,如果在此期间没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就被核准注册。
5)核准通知
对于公告期无异议或者经异议裁定可以注册的商标,韩国知识产权局将向申请人发放核准通知书。
6)缴纳注册费
申请人收到核准通知书后,按规定缴纳注册费用。缴费期限通常为二个月,逾期未缴可能导致商标无效。
7)注册成功
缴费成功后,韩国知识产权局将在1-2个月内颁发商标注册证,标志着你的商标正式在韩国获得法律保护。
五、韩国商标注册周期
顺利注册的情况下,审查期限通常为12-15个月。
如果注册申请遇到异议或收到驳回通知书等情况时间将会延长,可能会耗时2年以上。
六、韩国商标保护期限
韩国商标的保护期自注册之日起计算,为10年。
每10年续展一次,申请人应当在期满前一年内提出续展申请,宽展期6个月。
七、韩国商标申请语言
韩国商标申请官方语言为韩语。
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文件应该是韩语书写的,同时需要提交韩语翻译件。
八、韩国商标注意事项
1)根据《韩国商标法》规定,在韩未进行注册商标将不予保护(驰名/著名商标除外)。韩国商标采用注册制度,但以使用为注册商标的目的。商标在韩注册满三年且连续三年没有进行实际使用的,将会有被撤销的风险。
2)若申请人在韩没有固定住址或公司非韩国成立的,须委托本地专门的代理人进行商标的办理。
3)在韩国进行商标注册的申请人,都有其专门对应的编码,也称申请人码。因此申请人在申请前要仔细核对自己之前是否已经在韩国申请过商标,如果申请过的话,建议采用之前申请时提交的申请人名称和地址,以免因地址不同而被驳回。
韩国知识产权局不允许同一个公司实体拥有不同名址,若申请名址与备案名址不同,官方会下发审查意见(注:马德里指定韩国的商标申请不会在韩国创建申请人编码)。为避免因名址不一遭遇官方审查意见,若申请人地址与备案地址不同,则需先变更备案名址。
4)韩国禁止重复注册,相同商标在相同商品类别里,哪怕是同一主体,依然会拒绝注册。所以如果是与已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进行保护,需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