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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所有,如何确定归属?

来源:知服服     日期:2021-05-26

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所有?如何确定国家下达任务开发软件著作权归属?下面由知服服为大家详细介绍国家下达任务开发软件著作权归属的相关内容和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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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下达任务开发软件?

国家机关下达任务是指国家机关通过对相关单位下达指令性任务的方式,要求相关单位按照指令性计划要求,完成软件的开发工作。

下达指令性任务一般通过项目任务书的方式,项目任务书一般包含软件名称、软件的功能需求、开发时限、验收标准、开发费用、升级维护、分工协作等内容。

项目任务书类似委托开发中的委托开发合同,但由于国家机关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其下达开发的软件多属于为了国家安全、行政管理等公共职能的需要,接受任务开发软件的单位多是下属或直接领导的国有公业、事业单位等。

我国载人航天飞行的科学研究是国家的一项重点工程,统一协调该项目的主管单位是国防科工委和载人航天办,参与单位包括卫星研究院和火箭研究院等很多单位,这些单位就是接受主管单位的项目任务书开展软件的开发。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对于非涉密软件,国家下达任务开发软件越来越多地通过公开招标进行,中标单位和发标方需要签订开发协议,因此成为委托开发软件的关系。


国家下达任务开发软件的著作权法规定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

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规定的,软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国家下达的项目任务书如何约定著作权归属?

对于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与行使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

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的合同,不仅需要规定了著作权的归属,还需要约定行使著作权处理的权利。

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合同约定软件著作权归属一般都以下三种情况:

1)授权接受任务的单位去行使该项著作权的情形

一般情况下,国家机关开发的软件的主要目的是使用,不是销售和推广。所以,即使著作权归属于国家机关,国家机关自己也不会去销售该软件。

此时,国家机关可以授权接受任务的单位去行使该项著作权,去推广该软件。

2)应当明确约定国家对研究成果拥有的权利的情形

根据科技部发布的《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在下达任务书或签订合同时,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应当明确约定国家对研究成果拥有的权利,并指定机构负责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管理,同时保障研究开发人员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应当享有的精神权利、奖励和报酬。

3)国家授予项目承担单位的情形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研究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除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以外,国家授予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可以依法自主决定实施、许可他人实施、转让、作价人股等,并取得相应的收益。


无合同约定国家下达任务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属

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中未作明确约定著作权归属的情况下,其著作权由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般来说,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已经有成熟的操作规程和流程,都会在任务书或合同书中约定软件著作权的归属事项,因此这种情况已经很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