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都会用的知识产权自助服务平台
帮助中心
平台服务,极致体验,致力于打造一个人人都是知产师的智能化知识产权原创保护和自助服务平台

中国台湾商标注册后,如何避免商标未使用被废止?

1)商标注册后,商标权人应持续、合法使用注册商标以维护其权利。如注册后有迄未使用或继续3年以上未使用等情形,可能构成商标废止注册的事由。

2)商标权人在平时商业交易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时,就应随时保存使用注册商标的证据。当遇有他人提出未使用应予废止的申请时,自可提出申请废止日前3年内,有真实使用注册商标于指定商品或服务的使用事证,以证明注册商标有持续使用的事实。

3)应注意“商标之使用”,是指真实在交易过程中使用商标,让消费者认识后,才能累积品牌的价值。商标使用证据,应有系争商标图样、使用日期及使用人的标示,或其他可以辨识注册商标、使用日期及使用人等佐证资料,或可以相互勾稽足以认定有使用注册商标的客观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