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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品著作权人完成登记后,可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或官方公众号查询到相关登记信息。目前官网查询提示正在升级维护,都需要进入官方公众号微平台进行公告查询。

    1)打开中国版权服务官方公众号

    方式一:通过官网进入公众号

    在浏览器中打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ccopyrigh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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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点击下方的“微平台”主菜单,进入微平台页面


    3)点击“登记公告”,选择“作品著作权登记公告”进入登记信息查询界面

     

    4)输入条件查询作品著作权登记公告

    根据下方提示进行操作,可以通过输入作品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这三个检索条件的任2项来进行检索查阅。需要注意的是检索条件是精确匹配,所以需要输入完整准确的内容才能查询

  • 著作权人完成登记后,可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或官方公众号查询到相关登记信息。目前官网查询提示正在升级维护,都需要进入官方公众号微平台进行公告查询。

    1)打开中国版权服务官方公众号

    方式一:通过官网进入公众号

    在浏览器中打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ccopyright.com.cn

    点击首页的“软件公告”显示扫描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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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一:直接关注官方公众号

    打开微信公众号,关注“中国版权服务”官方公众号后,显示官方公众号界面

     

    2)点击下方的“微平台”主菜单,进入微平台页面


    3)点击“登记公告”,选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进入登记信息查询界面

     

    4)输入条件查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

    根据下方提示进行操作,可以通过输入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这三个检索条件的任2项来进行检索查阅。需要注意的是检索条件是精确匹配,所以需要输入完整准确的内容才能查询

  • 在知服服平台订单提交页面,可以选填发票信息。

    订单支付成功后的3个月内,用户可以登录平台后申请发票。用户登录“我的服服”后,可以在左边的导航栏“我的版权订单”、“我的商标订单”、“我的VIP订单”中查看相应的订单信息。如果订单已经支付成功而且尚未申请发票,则在订单后面的操作栏中点击“申请发票”按钮,则可以申请开具订单发票。

    申请发票:订单尚未申请开具发票,用户可以在订单支付后的3个月内随时申请发票;

    查看发票申请:订单已经申请开具发票,但发票尚未开具;

    查看发票:订单发票已经开具,用户可以点击查看和下载电子发票。

    申请发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订单发票需要在支付后的3个月内申请发票,支付超过3个月后则不能申请开具发票;

    2)申请发票时支持“发票模板”,在“账户管理”的“发票模板”中可以维护发票模板信息;

    3)知服服平台开具发票为6%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户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上传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用户在平台申请发票后,知服服将在7个工作日内为用户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后用户将收到短信通知。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用户可以在平台的“查看发票”窗口直接下载电子发票;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发票将快递给发票收件人(著作权发票将和登记证书一起快递)。

  • 如果软件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享有著作权人共同合作开发完成的,软件开发完成后登记软件著作权时,需要提供证明申请人享有权利的合作开发协议。一般来说,软件合作开发协议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

    1)软件合作开发的主体名称以及身份证明编号,也就是共同著作权人信息;

    2)软件的名称;

    3)知识产权归属,也就是合作开发软件的著作权归谁所有,比如:其著作权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4)合作开发协议的生效日期;

    5)违约责任;

    6)合作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以下是百度文库的一些软件合作开发协议示例,仅供参考:

    1)示例1:https://wenku.baidu.com/view/ed467838dc3383c4bb4cf7ec4afe04a1b071b0ea.html

    2)示例2:https://wenku.baidu.com/view/898d470976c66137ee061981.html

    3)示例3:https://wenku.baidu.com/view/89504b83d4d8d15abe234e50.html

    4)示例4:https://wenku.baidu.com/view/ce506cc21b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30.html

  • 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软件名称及其版本号;

    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3)转让价金;

    4)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5)转让合同生效日期;

    6)违约责任;

    7)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以下是百度文库的一些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示例,仅供参考:

    1)示例1:https://wenku.baidu.com/view/871087f9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856d580.html

    2)示例2:https://wenku.baidu.com/view/f46f1aceac02de80d4d8d15abe23482fb4da0295.html

    3)示例3:https://wenku.baidu.com/view/1bfad650a48da0116c175f0e7cd184254a351b0e.html

    4)示例4:https://wenku.baidu.com/view/2577691f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f1.html

    5)示例5:https://wenku.baidu.com/view/7655a7e9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5797f5e.html

    6)示例6:https://wenku.baidu.com/view/059d4e6d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d1.html

    7)示例7:https://wenku.baidu.com/view/d15a1236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e5.html

    8)示例8:https://wenku.baidu.com/view/87902f6f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7d.html


  • 版权在我国法律上也叫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自动产生。和世界上多数国家一样,我国实行版权自愿登记。权利的自动产生给著作权人行使著作权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与此同时也给权利人带来了不安全感。登记制度的设立就是从法律上提供一种制度,对于作品创作有关的原始信息以及权利变动的基本信息进行记载和公示,并作为著作权人拥有权利的初步证据,从而为著作权人享有和行使著作权提供安全保障措施。

    200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7条规定:“当事人提供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可以作为证据”,进一步明确了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效力。

    随着版权的商业价值日益凸显,在版权领域的各类纠纷也越来越多,可以说版权登记的作用日益显著。


    以作品著作权版权登记为例,取得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好处一般有:

    1)在发生著作权纠纷时,是主张权利的有力武器。作为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明,除非有其他足以推翻著作权登记证书内容的相反证据,否则,司法、行政或其他有权机关可以采信著作权登记证书上的记载事项,从而大大降低相关权利人的举证难度。

    2)在进行版权转让、授权许可等版权交易活动时,作为权利证明,能提高交易的安全性,有利于交易的顺利完成。

    3)在著作权质押融资时,是质押融资法定环节质押登记的一个重要材料,也是评估机构评定著作权价值的重要的证明文件。

    4)作为权利证明,通常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目前,作品著作权登记证书是电商平台上被广泛采用的一种有效的著作权权属证明文件。

    5)是其他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要求提交的证明文件。如作为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著作权及相关行政管理机关如海关)备案证明、公司上市资本的证明、授权播放境外电影、电视剧等作品的对外付汇的证明文件等。

    6)可获得政策优惠或补贴。根据中央或一些地方、地区的产业政策,企业著作权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财政补贴、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等方面的政策优惠或支持。

    7)作为国家权威部门发放的证书,其是展现权利人竞争力的标志,是企业创新实力的表现,可以增强企业市场的有效竞争力。

    8)在评定职称时,作为国家权威部门发放的证书,可以作为著作权人一项重要创新成果的证明文件。

    未来,随着大家对版权的日益重视,著作权登记证书的作用范围将会更加广泛。

  • 软件著作权转让和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合同登记申请表、合同原件或复印件、申请人身份证明、联系人身份证明、原登记证书复印件、查询结果各一式一份。如在登记大厅现场办理的,还需出示办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否则将不予办理。

    1)合同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应当提交在线填写并打印的申请表,申请表中的事项应当按要求填写完整;申请人签章应当是原件,并且应当与申请人名称一致。

    2)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 

    转让合同中应当明确转让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转让权利范围、转让地域范围、合同生效日期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专有许可合同中应当明确许可的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许可权利范围、许可地域范围、专有许可权利的期限等内容,合同应当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合同法》的基本要求。

    3)身份证明文件

    转让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原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合同涉及已经办理过著作权登记或其它登记的,提交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证明的复印件。

    5)查询结果

    合同涉及软件已进行著作权登记的,需先做著作权登记概况查询,查询结果是办理此类登记的申请文件之一。

  •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发生转让,申请人可以办理两种登记业务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R11类)。以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简称“R11申请表”),权利取得方式选择“受让”,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R21类)。以转让方或受让方为申请人填写“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申请表”(简称“R21申请表”),合同类型选择“转让合同”,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登记证书。

    两者的区别在于:R11类是对受让方取得著作权的一个初步证明,登记结果是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R21类是对转让合同所作的登记,登记的结果是对转让合同本身所做的初步证明。


    办理R11登记申请(受让取得)需提交哪些材料?

    1)以受让方填报的R11登记申请表

    2)软件著作权转让协议原件

    3)登记证书原件

    4)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签字或盖章

    5)查询结果


    已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软件在发生转让后,填写R11申请表(受让取得)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该表格是以受让方作为登记申请人进行填报。著作权人栏和申请人信息栏,均需填写受让方姓名或名称。

    2)软件基本信息栏、开发完成日期栏、首次发表日期的填写需与原登记证书记载一致。

    3)开发方式栏的填写需与原登记申请保持一致。

    4)权利说明栏,分为权利取得方式和权利范围。在权利取得方式一栏中选择“继受取得”中的“受让”,勾选该软件已登记并填写原登记号。如果原登记做过变更或补充的,请顺序填写变更或补充证明编号,中间用中文格式下的分号隔开;权利范围请选择全部。

    5)软件鉴别材料栏和软件功能和技术特点栏不用填写。

    6)申请人签章栏由受让方签字或签章。

    7)如已经获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发生了转让,则办理R11登记申请(受让取得)时,无需再提交源代码和文档。



  • 商标名称即注册商标的代用词,包含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等要素。在知服服注册商标时,商标名称填写商标中含有的文字、中文英文等内容:

    1)纯文字商标,填写商标中含有的文字,中文英文(或拼音)以“+”隔开,注意字母大小写必须与商标图样一致;

    2)纯图形商标,仅由图形组成,不包含文字的图标,统一写成“图形”;

    3)图文组合商标,填写商标中含有的文字,中文英文(或拼音)以“+”隔开,并加上“图形”。

  • 商标被抢注了,需要先分析商标注册的具体情况和阶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进行挽救。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