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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8)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10)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11)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12) 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13)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14)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15)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16)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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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包括软件登记人查询和司法机关查询,软件登记人查询分为单位查询和个人查询。
1)单位查询的,需要附具查询单位的介绍信;
2)个人查询的,需要附具个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等。
3)选择公检法调档查询,提交单位介绍信、办事人员的工作证及单位公函原件;
4)选择司法机关查封登记的,提交单位介绍信、办事人员的工作证及单位公函原件;
5)选择司法机关解封登记的,提交单位介绍信、办事人员的工作证及单位公函原件;
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复印原始登记文件的,还需要出示原著作权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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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没有补发流程。
如果申请人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来函说明原因,商标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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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需提交以下材料:
1)查询申请表
2)登记证书复印件;
3)查询人执照副本复印件(查询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5)如果是代理公司提交,除上述材料外,另需出示授权委托,代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签章)
注意事项:
1)以办理登记变更为目的的查询,如果是公司名称变更还需提供工商局的变更证明复印件,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以办理著作权转让为目的的查询还需提交双方著作权人执照副本复印件;
3)调取原始档案的查询还需登记证书原件和调档说明(写清调档原因及用途)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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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
商标在提出申请之后但尚未核准注册前仍为未注册商标,仍须按未注册商标使用。如果使用该商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不影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该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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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能存在多种情形。例如申请人申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规范、需要进行补正的;或是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但商标局并未收到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
如果申请人需要查询商标局是否收到该申请文件,建议申请人来函查询,来函中应当写明申请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申报类别、商标、递交日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编号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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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质著作权内容:指可以出质的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种类和范围。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八条的规定,软件著作权财产权的种类包括: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2)出质著作权范围:是指对出质著作权财产权限定的使用范围。
3)质权担保范围:质权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质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4)主债务履行期限:主合同中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的由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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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规费是商标受理流程的最后一个环节。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的,已缴纳的受理商标注册费可以退回。
1)通过网上申请系统已经在线支付规费的,款项将退至原支付卡或账户。
2)如果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并将费用交给代理机构的,请与代理机构联系。
3)如果申请人是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并现场交费的,申请人可凭《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原件、缴费凭据原件、身份证明文件到商标局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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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下列情形,当事人可申请注销著作权质权:
1)出质人和质权人协商一致同意注销;
2)主合同履行完毕;
3)质权人放弃质权;
4)质权实现的。
申请人注销质权登记的,应当提交注销申请书、注销登记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交回原《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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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局在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后,首先对申请手续和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基本符合规定的,纸质申请件需要电子化(扫描、录入);然后审查申报的商品服务项目是否规范、是否符合申报的类别;确定商标线索要素(图形和文字)。经审查合格,且申请人缴纳商标规费的,发放受理通知书。经审查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将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合格后,发放受理通知书。
目前商标局已大力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已缩短到1个月。如果存在需要补正的情形,受理通知书的发放时间将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