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怎么办?
商标驳回分为两种,一种是全部驳回,一种是部分驳回。遇到商标驳回时,您可以根据具体的驳回项目、驳回原因考虑是否进行复审。
部分驳回。可以选择申请复审或不申请复审,如果不申请复审则商标局在未驳回的商品服务上予以初步审定并公告;如果进行驳回复审则需要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驳回复审申请,在终局裁定之前被核准部分不予公告,进入下一步流程。
全部驳回。可以选择申请复审或不申请复审,如果不进行驳回复审,该商标无效,申请程序结束。如果进行驳回复审的商标,申请人需要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驳回复审申请,进入下一步流程。
1)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商标复审申请提交到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商标进行复审,做出复审决定,复审通过的商标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程序同上面的初审公告后的程序。
2)复审未通过的商标,申请人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为商标评审委员会,由法院来判断该商标是否能通过实质审查。
3)中级人民法院为一审人民法院,如果对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原被告双方均可以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