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收到了补正通知书,该怎么补正?
《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规定,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因此,商标补正很重要,申请人收到商标补正通知书应该要特别重视。
补正通知书中已列出要求补正的事项,申请人应当按照补正要求和说明进行填写,并寄回商标局,回复补正不需要缴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