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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在先使用权?商标在先使用权的5个构成要件

来源:知服服     日期:2021-05-31

他人已经使用了的标志,但是未注册商标,我们是否可以注册?什么是商标在先使用权?商标在先使用权有哪些构成要件?下面详细介绍商标在先使用权的相关内容。

商标在先使用权.jpg


什么是商标在先使用权?

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这是《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


商标在先使用权的意义

商标在先使用权规定的目的在于平衡商标注册人和商标在先使用人之间的利益,在不损害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基础上,维护在市场上已经具有一定影响但未注册商标的在先使用人的权益。


商标在先使用权的5个构成要件

商标在先使用权的构成,需要在先使用人同时满足以下五个要件:

1)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已经使用

商标在先使用人的商标使用时间早于商标注册人的申请时间。

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产品、产品包装或许容器以及产品买卖文书上,或许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辨认产品来历的行为。

2)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

商标在先使用人的商标使用时间应早于商标注册人的最早使用时间。

3)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的使用达到“有一定影响”的程度

在先使用的商标须具有的一定影响,即在先使用人在我国现已使用该商标并为必定地域规划内相关群众所知晓。

4)不得超出原经营商品或服务、原经营区域等原使用范围

原使用范围一般包括地域范围、商标范围、产品或效力范围。

关于地域范围,一般只要在“一定影响”的地域,在先商标使用人方可享有商标在先运用权。

关于商标范围,一般指不得改动该商标的图形、文字、色彩、结构、书写办法等内容,但以同他人注册的效力商标相差异为目的而进行的改动在外。

关于产品或效力的范围,在先使用人只能在原使用的产品或效力上继续使用,不得私行扩展至其他类似产品或效力上。

5)商标注册人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的,在先使用人应当附加区别标识

在后的商标注册人如果认为在先使用人运用的商标使相关群众对产品或者效力产生误认,可以要求在先商标使用人在使用其未注册商标时,加上恰当的差异标识。

如果在先使用人收到商标注册人添加标识的要求,需予以重视,否则可能丢失商标的在先运用权。